被认定专利侵权时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停止侵权-刘东阳律师|法行宝
2026-03-09 知识产权

在被认定专利侵权时,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停止侵权行为:

  1. 涉及无效宣告请求但不符合中止条件

    •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在侵犯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件中,若被告在答辩期间内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但不符合特定条件,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诉讼,即被告可能仍需继续侵权行为直至诉讼终结。
    • 具体情形:
      • 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专利丧失新颖性、创造性的技术文献;
      • 被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其使用的技术已经公知;
      • 被告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所提供的证据或依据的理由明显不充分;
      • 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中止诉讼的其他情形,例如专利权稳定性较高,无效宣告请求明显缺乏依据。
  2. 权利要求书已明确且无需进一步限定

    • 法律依据:同样基于上述司法解释第十一条,当人民法院认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能够明确界定时,即使存在无效宣告请求,也可不中止诉讼。
    • 具体情形:若权利要求书采用封闭式撰写方式,明确列举了全部必要技术特征,使得保护边界清晰无误,此时无需等待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审查结果,被告可能仍需继续其被指控的侵权行为。
  3. 被诉侵权行为不涉及复杂技术比对

    • 法律依据:结合司法实践中的裁判规则,当被控侵权技术方案与专利权利要求的比对过程不存在重大争议时,法院可继续审理而不中止侵权行为。
    • 具体情形:例如,在机械结构类案件中,被控产品实物与专利附图完全对应,或通过简单测量即可确认尺寸参数落入保护范围,此时无需依赖专业机构鉴定结论,被告可能仍需继续其生产或销售行为。
  4. 公共利益考量优先

    • 法律依据: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效率的原则,以及专利法中对于公共利益的保护,当案件处理结果可能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时,法院应优先保障实体审理。
    • 具体情形:涉及药品专利的侵权案件,若延迟审理可能导致患者用药可及性受损;或环保技术领域专利纠纷,及时判决有助于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应用。在这些情况下,被告可能仍需继续其侵权行为,直至法院作出最终判决。
  5. 当事人达成合意继续诉讼

    •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处分原则,双方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协议排除法定中止事由的适用。
    • 具体情形:原被告共同向法院提交《继续诉讼申请书》,明确表示自愿承担因专利权状态变化导致的法律风险。在此情况下,即使存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或其他可能导致诉讼中止的情形,被告也可能仍需继续其侵权行为,直至诉讼终结。

法律建议:

  • 在面临专利侵权指控时,被告应仔细评估自身情况,包括专利权的稳定性、自身技术的创新性、以及继续侵权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 若认为自身行为不构成侵权或存在不停止侵权的合法理由,应及时向法院提出抗辩,并准备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观点。
  • 同时,被告也应考虑与原告进行和解或谈判,以寻求更为妥善的解决方案,避免长时间的法律纠纷对自身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可能法律后果:

  • 若被告在不停止侵权的情况下被法院最终认定构成侵权,将可能面临赔偿损失、停止侵权行为、以及承担诉讼费用等法律后果。
  • 在某些情况下,若被告的侵权行为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损失,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因此,被告在决定是否停止侵权行为时,应充分考虑这些潜在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