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60日是否含受理当日-汤伟勤律师|法行宝
2026-03-09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的60日期限通常不含受理当日,而是从受理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行政复议期限的计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相关规定,行政复议的期限计算有着明确的原则。一般来说,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一旦决定受理,行政复议的期限便从受理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而非受理当日。

二、具体期限的计算方式

  1. 基本期限: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里的“六十日”是从受理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的,不包括受理当日。

  2. 特殊情况下的期限延长:如果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三、实例说明

假设某申请人于2023年1月1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在1月5日决定受理该申请。那么,行政复议的期限便从1月6日起开始计算,至3月5日(含)为六十日期限。如果情况复杂需要延长,则可能延长至4月4日(含)。

四、注意事项

  1. 及时关注受理通知:申请人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及时关注行政复议机关的受理通知,以确定受理日,并据此计算行政复议的期限。

  2. 保留相关证据:申请人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应保留好与行政复议相关的所有证据和材料,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3. 遵守期限规定: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应遵守行政复议的期限规定,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以免因逾期而丧失相关权益。

如有任何关于行政复议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