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期间 怎样防止另一方把房产卖掉-饶振宇律师|法行宝
2026-03-08 房产纠纷

在起诉离婚期间,为防止另一方擅自出售房产,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措施来保障自身权益:

  1. 申请财产保全
    这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采取保全措施,法院经审查后会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该财产。具体操作:

    • 提交书面保全申请书,明确房产信息(地址、产权证号等)及保全请求;
    • 提供与请求保全数额相当的担保(如现金、房产、保险公司保函等);
    • 法院受理后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查封登记,此时房产将无法过户或抵押。
  2. 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登记
    若发现对方有转移房产的迹象(如联系中介、准备签约等),可立即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异议登记。根据《民法典》第220条,登记机构会将异议信息录入系统,异议登记期间(15日),房产无法办理过户或抵押登记。注意:异议登记后需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否则登记自动失效。

  3. 申请法院限制对方处分权
    在起诉离婚时,可同时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要求禁止对方实施转移、变卖房产等行为。法院若认定存在“难以弥补的损害”风险,会裁定禁止对方处分房产,并通知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执行。

  4. 提前收集房产证据

    • 保存房产证、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原件;
    • 查询房产登记信息(可通过“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平台或线下窗口),确认产权状态;
    • 若房产涉及贷款,保留还款记录,证明共同还贷事实。

补充建议:

  • 若对方已私下签订买卖合同但未过户,可主张合同无效(因离婚期间处分共同财产需双方同意);
  • 若房产被转移,可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民法典》第1092条);
  • 定期查询房产登记状态,防止对方通过伪造材料过户。

行动提示:
财产保全需在起诉时或起诉前提出,建议尽快委托律师起草申请书并准备担保材料,避免房产被转移。如有具体操作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