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您母亲作为主责方的情况下,对方保险公司通常不会主动理赔家属来回的打车费,但家属仍可尝试通过协商或诉讼主张部分费用,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详细分析:
责任划分对理赔的影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交通事故赔偿以“过错责任”为原则。您母亲作为主责方,意味着对方仅需在自身责任范围内(如次责30%)承担赔偿,而您母亲需自行承担主要损失(如70%)。家属的打车费属于因事故产生的间接损失,通常需由责任方按比例分担。若对方无责或次责,其保险公司可能拒绝赔偿您母亲方的间接损失。
打车费的法律性质与理赔范围
家属来回的打车费一般被认定为“交通费”,但需满足两个条件:
实务中的操作建议
温馨提示:
若您母亲因事故受伤,除交通费外,还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损失(需提供相应证据)。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帮助,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证据为您详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