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亲给儿子付的彩礼钱和婚前买的房子,现在是否可以起诉问儿子要回来,这需要分情况讨论:
一、彩礼钱的情况
彩礼给付主体是父亲
- 若彩礼明确由父亲以自己的名义和财产给付女方家庭,旨在促成儿子的婚姻,那么父亲是彩礼给付的法律行为实施主体,拥有相关权益的主张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儿子通常不具备直接诉权,因为并非该法律行为的直接参与者。父亲若想要回彩礼,需要基于特定的法律理由,如彩礼给付导致父亲生活困难等,并且需要证明这些理由的存在,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起诉儿子要求返还。
彩礼给付主体视为儿子(父亲代付)
- 尽管彩礼由父亲实际交付,但若根据婚姻缔结过程及当地风俗习惯,彩礼实质上被视为儿子为结婚而给付,父亲仅为代履行者,那么儿子可被视为彩礼给付的真正主体。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父亲可以起诉儿子要求返还彩礼,因为彩礼一旦给付,通常被视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即不可撤销,除非存在特别约定或法定撤销事由。
特殊情况下的返还
- 如果儿子与女方的婚约解除,且彩礼给付主体可认定为儿子(如父亲代付情况),在符合当地彩礼返还习俗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儿子(或父亲作为实际出资人,但需通过儿子名义)可能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但这并不涉及父亲起诉儿子要求返还的问题。
二、婚前买的房子的情况
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
- 如果房产是父亲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儿子名下,那么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产通常被视为对儿子的赠与,儿子成为房产的合法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父亲无权直接起诉儿子要求返还房产。
房产存在借贷关系
- 如果父亲与儿子之间存在明确的借贷关系,即父亲出资购买房产是作为借款给儿子,并且有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明这一借贷关系,那么父亲有权要求儿子返还借款。但这与房产本身的所有权无关,父亲不能直接要求返还房产,而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借款。
房产存在其他约定
- 如果父亲与儿子之间就房产的归属、使用或处分等存在其他约定,并且这些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些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这种情况下,父亲能否要求儿子返还房产或相关权益,取决于这些约定的具体内容。
总结与建议:
- 在大多数情况下,父亲给儿子付的彩礼钱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不能直接起诉儿子要求返还。
- 如果父亲认为存在特殊情况或法律依据支持其要求返还,建议先与儿子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友好方式解决争议。
- 如果协商无果,父亲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即我,肖丹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途径和可能的法律后果,再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
希望这些分析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