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的七种情形-高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3-06 合同纠纷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七种,我将结合具体法律条款与实际案例为您详细说明:

  1. 重大误解

    • 定义:指一方因自身过错对合同关键内容(如标的性质、规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导致行为后果与真实意思相悖。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7条。
    • 案例:甲误将仿制古董当真品以高价购入,后发现真相,可主张撤销合同。
    • 关键点:误解需涉及合同核心条款,且与真实意思严重冲突。
  2. 一方欺诈

    • 定义:一方故意告知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约。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
    • 案例:乙公司夸大产品功效,丙公司受骗签约,丙可请求撤销。
    • 关键点:欺诈需以故意为核心,且对方因欺诈陷入错误认识。
  3. 第三人欺诈

    • 定义:合同外第三人实施欺诈,使一方违背真实意思签约,且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欺诈。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9条。
    • 案例:中介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促成交易,卖家知情未说明,买家可撤销合同。
    • 关键点:需证明对方对第三人欺诈行为知情或应知。
  4. 胁迫

    • 定义:一方或第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约。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50条。
    • 案例:丁威胁戊若不签约则伤害其家人,戊可申请撤销合同。
    • 关键点:胁迫需达到使对方恐惧并违背真实意思的程度。
  5. 显失公平

    • 定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致使合同成立时权利义务明显失衡。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51条。
    • 案例:水商在偏远地区居民急需用水时以极高价格供水,居民可主张撤销。
    • 关键点:需证明一方利用对方弱势地位导致利益严重失衡。
  6. 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的特殊情形)

    • 定义:一方趁对方处于危难之际,谋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约。
    • 说明:乘人之危与显失公平常重叠,实践中多以显失公平主张权利。
    • 案例:甲在乙重病急需用钱时,以低价收购乙的珍贵收藏品,乙可请求撤销。
  7.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 定义: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 法律依据:虽未直接规定于合同撤销条款,但依据民法原理及实践,仍属可撤销范畴。
    • 案例:甲与乙串通,通过虚假交易转移丙的财产,丙可请求撤销该合同。
    • 关键点:需证明双方存在恶意串通的主观故意及损害结果。

撤销权的行使与消灭:

  • 行使期限:
    • 重大误解: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
    • 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
    • 其他情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 最长保护期限: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撤销后的法律效果:
合同被撤销后,基于合同取得的利益需返还或补偿。例如,若甲已支付货款但未收到货物,撤销合同后,乙需返还货款;若货物已使用或损坏,可能需折价补偿。

建议:
若您遇到上述情形,建议及时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凭证、证人证言等),并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具体案情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