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发了发现诉讼费没交怎么办-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6-03-06 行政纠纷

若在传票发出后发现诉讼费未交,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 若在法院指定的缴费期限内发现未交
    应立即补缴诉讼费,并保留好缴费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法院缴费通知书回执等)。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原告需在接到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7日内缴费,逾期未交且未申请缓、减、免的,法院将按自动撤诉处理。补缴后需主动联系法院立案庭或书记员,确认缴费状态并推进案件流程。

  2. 若已超过法院指定的缴费期限
    需立即向法院提交《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明、残疾证、重大疾病诊断书等)。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申请司法救助。若申请被批准,案件可继续审理;若被驳回且未补缴,法院将裁定按撤诉处理,原告需承担不利后果。

  3. 若因客观原因(如银行系统故障)导致未按时缴费
    需在缴费期限届满后7日内向法院提交书面说明及银行出具的故障证明,申请延期缴费。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若准许则案件正常审理;若不准许且未补缴,仍可能按撤诉处理。

风险提示:诉讼费是案件受理的前提条件,未按时缴纳可能导致案件终止,原告需重新起诉并再次缴纳费用,增加时间与经济成本。建议收到传票后第一时间核对缴费信息,设置缴费提醒,避免遗漏。

操作建议:立即联系法院立案庭或书记员,确认缴费状态及补救措施,同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如需申请缓减免)。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