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这种情况仍属于出险。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 代位求偿与出险的关系
- 代位求偿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当您使用自己的保险进行代位求偿时,意味着您的保险公司已经基于保险合同向您支付了赔偿款。从保险理赔的角度来看,只要保险公司因为保险事故向您进行了赔付,就视为一次出险。因为出险的核心定义就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并且保险公司根据合同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您使用代位求偿的情况下,保险事故(对方全责导致的您的损失)已经发生,保险公司也履行了赔付义务,所以属于出险。
- 从对方要不回赔偿款对出险认定的影响
- 对方无法赔偿并不影响出险的认定。出险的认定是基于保险事故的发生以及保险公司的赔付行为,而不是基于最终能否从责任方那里获得全额赔偿。即使您通过代位求偿从自己的保险公司获得了赔偿,但之后无法从对方那里要回相应的赔偿款,这只是在后续的追偿环节出现了问题,并不改变之前已经发生的出险事实。例如,您购买了车损险,车辆被对方全责撞坏,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给您修好了车,这就是一次出险。之后您向对方追偿,对方没有钱赔偿,这不会改变保险公司已经为您修车而出险的事实。
如果您在代位求偿过程中还有其他疑问,比如后续如何更好地向对方追偿等,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