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银行不给换残币投诉怎样处罚”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的第三条,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这是金融机构的法定义务,不得拒绝兑换。如果银行违反了这一规定,即拒绝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那么根据该办法的第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违规的金融机构依法进行处罚。
具体来说,处罚的方式和程度可能会因违规情节的严重性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处罚可能包括警告、罚款等措施。如果银行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甚至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如暂停或撤销相关业务资格等。
此外,如果您作为残缺、污损人民币的持有人,对金融机构认定的兑换结果有异议,您还有权要求金融机构出具认定证明,并凭此证明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中国人民银行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鉴定,并出具鉴定书。您可持此鉴定书及可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回到金融机构进行兑换。
总的来说,银行如果拒绝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是违反了相关规定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作为持有人,您也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诉和申请鉴定。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