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仲裁中,证据的“三性”指的是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这是判断证据能否被采纳以及证明力大小的关键标准。以下是对这三个特性的详细解释:
合法性:
- 定义:合法性是指证据的收集、提供和审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 具体要求:证据的形式、来源、收集程序等都必须合法。例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如窃听、偷拍等侵犯他人隐私的方式获得的证据,通常是不被认可的。
- 在劳动仲裁中的体现:在劳动仲裁中,双方提供的证据必须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这些证据应当是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形成的。
真实性:
- 定义: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虚构或伪造的。
- 具体要求:证据应当是原始的、未经篡改的,能够真实反映案件事实。对于复印件、传真件等非原始证据,需要有其他证据佐证其真实性。
- 在劳动仲裁中的体现:在劳动仲裁中,双方提供的证据必须真实可靠,如工资单应当是实际发放工资的记录,考勤记录应当是实际出勤情况的反映。如果证据存在伪造或篡改的情况,将不被仲裁机构采纳。
关联性:
- 定义:关联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内在的联系,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一部分或全部。
- 具体要求:证据应当与案件争议焦点紧密相关,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案件事实。无关的证据,即使真实合法,也不具有证明力。
- 在劳动仲裁中的体现:在劳动仲裁中,双方提供的证据必须与争议事项相关,如劳动合同纠纷中,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据与争议事项直接相关;而一些与争议事项无关的证据,如员工的个人爱好、家庭情况等,则不具有关联性,不会被仲裁机构采纳。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仲裁机构会严格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判断其是否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特性的证据,才能被仲裁机构采纳,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在准备劳动仲裁证据时,务必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以提高仲裁胜诉的几率。
如果你在劳动仲裁过程中遇到证据准备或审查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