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二审再审判决了的案件,不可以由公安机关终结。
分析:
二审再审判决的作出机关:
- 二审再审判决是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并裁定各类案件,包括二审和再审案件。在二审再审程序中,法院会依据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定的审判程序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独立地作出最终的判定。
公安机关的职责与角色:
- 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其主要职责在于维护社会治安和进行刑事侦查等工作。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负责案件的前期侦查和证据收集。然而,在审判环节,特别是二审再审程序中,公安机关并不参与判决的作出过程。公安机关的职责是执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如执行逮捕、拘留等强制措施,但并不涉及对案件的终结性判断。
二审再审程序的特点与流程:
- 二审再审程序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次审理的程序。其目的在于纠正原审判决中的错误,确保司法公正。在二审再审过程中,法院会重点审查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和遵守诉讼程序上是否正确。如果发现原审存在错误,二审再审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改判或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但无论如何,二审再审判决的作出和终结都是法院的职责,与公安机关无关。
法律后果与建议:
- 如果公安机关试图对二审再审判决的案件进行终结性处理,这将违反法律规定,并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因此,对于二审再审判决的案件,应由法院负责终结,公安机关应依法执行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不得擅自进行终结性处理。
总结:
二审再审判决了的案件,其终结权属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无权进行终结。这是由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和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能所决定的。如有任何关于二审再审判决或公安机关职责的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