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审批谁监管 谁负责 这一原则主要出自哪部法律第几条-赵芳律师|法行宝
2026-03-04 行政纠纷

“谁审批谁监管 谁负责”这一原则并非直接出自某一部具体的法律法规的某一条款,但其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以下是对这一原则的详细解析:

一、法律依据与体现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条:

    • 该条款明确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陈述权、申辩权,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若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有权依法要求赔偿。这间接体现了审批机关需对其审批行为负责的原则,因为违法审批将导致赔偿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

    •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这明确了行政许可的审批权力和责任归属,即审批机关需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审批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四条:

    •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但委托机关需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负责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这直接体现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即使审批行为由受委托机关实施,但法律责任仍由委托机关承担。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

    • 该条款规定了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情形,包括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若因审批不当导致问题发生,作出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需承担纠错责任,这也体现了“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二、原则含义与解析

“谁审批谁监管 谁负责”原则的核心在于明确审批权力与责任的对应关系。它要求依法享有审批许可权的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审批事项时,不仅需进行事前的尽职调查,确保审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还需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确保审批事项的合规性。若因审批不当或监管不力导致问题发生,审批机关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具体实施领域与意义

  1. 实施领域:

    • 该原则在行政许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均有广泛应用。例如,在行政许可领域,作出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需对许可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后续的监管等负责;在建设工程领域,参与审批的部门和人员需对其审批的内容和结果负责;在环境保护领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的部门需确保建设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对审批结果负责。
  2. 实施意义:

    • 实施“谁审批谁监管 谁负责”原则有助于确保审批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防止滥用审批权力和推诿责任。
    • 它还能提高行政机关的责任感和效率,促使其更加谨慎和负责地行使审批权,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 此外,该原则还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一环,有助于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行政体系。

总结来说,“谁审批谁监管 谁负责”原则是我国行政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原则,它要求审批机关对其审批行为及后果负责,确保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虽然这一原则并非直接出自某一部具体的法律法规的某一条款,但其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得到了充分体现。若您在政府信息公开或其他法律领域遇到任何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