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与利息可以一起主张吗-周劲松律师|法行宝
2026-03-03 经济纠纷

滞纳金与利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一起主张的,但需受到法律对利率上限的限制。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与性质分析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此处可类比滞纳金,因其也具有惩罚性质),并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在借款合同中,利息作为对借款人使用资金的一种补偿,而滞纳金(或违约金)则是对借款人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性或补偿性约定,两者在性质上并不冲突。
    • 具体来说,《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同时,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性质分析:

    • 利息是资金使用的对价,属于法定孳息,是借款人因使用出借人的资金而应支付的费用。
    • 滞纳金(或违约金)则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性措施,旨在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并体现对违约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二、限制条件与合理性审查

  1. 总计上限:

    • 虽然滞纳金与利息可以同时主张,但它们的总额不能过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滞纳金(或违约金)或其他费用时,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其中一项或多项,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是为了平衡双方利益,防止过高的利息和滞纳金加重违约方负担。
  2. 合理性审查:

    • 即使滞纳金与利息的总计未超过法定上限,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仍会对其合理性进行审查。如果综合案件情况发现滞纳金的约定明显过高,远远超出了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酌情对滞纳金进行调整。

三、实践中的注意事项

  1. 明确约定:

    •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利息和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和标准,以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例如,可以约定具体的利率百分比和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如按日计算、按月计算等)。
  2. 法律支持:

    •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需注意利率上限的规定。同样,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滞纳金,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出借人也有权请求借款人支付。
  3. 法院裁量:

    • 如果合同双方对利息和滞纳金的约定不明确或存在争议,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这包括参照当时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来确定利息的支付,以及对过高或过低的滞纳金进行适当调整。

四、示例说明

假设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年利率为12%,同时约定若甲逾期还款,需按每日0.05%的标准支付滞纳金。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则四倍LPR为15.4%。在此情况下:

  • 年利率12%未超过15.4%的上限,合法有效。
  • 每日0.05%的滞纳金换算成年化利率约为18.25%(0.05%×365),单独看似乎超过了15.4%的上限。但如果将利息和滞纳金合并计算,且总利率未超过15.4%,则乙可以同时主张利息和滞纳金。然而,如果合并后的总利率超过了15.4%,则超出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

总结与建议:

在借贷合同中,利息与滞纳金(或违约金)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是可以同时主张的。但为了避免后续争议和纠纷,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利息和滞纳金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