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或离职的人员是否要免去职务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他们的身份、原职务的性质以及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退休或离职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处理
对于退休或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他们原职务的处理并非简单地“免去”,而是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规定和纪律要求。特别是当他们希望在退休或离职后继续从事某些职业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从业限制规定。
从业范围限制:
- 退休或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其从业范围通常受到限制,不得在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原职务相关的营利活动。
从业时间限制:
- 对于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有明确的从业时间限制,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从业程序限制:
- 如果退休或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希望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或任职,必须履行规定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从业取酬限制:
- 经批准兼职的人员不得取酬,经批准任职的人员,其行政、工资关系需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且不得同时领取企业薪酬和保留党政机关各种待遇。
二、违规兼(任)职的违纪违法行为
如果退休或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上述规定,从事违规的兼(任)职行为,将构成违纪或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在限制时间内从事相关营利活动:
- 如在离职三年内(或两年内,视职务级别而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
未履行规定程序:
- 无论是在限制时间内还是限制时间外,如果接受聘任或任职未履行规定的审批或备案手续,均构成违规。
违规取酬:
- 如经批准兼职但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或经批准任职但既领取企业薪酬又保留党政机关各种待遇。
三、特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取酬的特殊情况
对于特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如长期奋斗在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的老专家,他们的兼职取酬行为应予以区别对待。但即便如此,他们的兼职行为也应当经组织批准,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四、合理合规取酬行为
如果退休或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通过纪律法律允许的手段提供个人劳务行为取酬,且不影响其原职务的廉洁性,也不违反正常市场经济竞争秩序,那么这种行为是合理合规的,不构成违纪违法。
总结与建议
严格遵守规定:
- 退休或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应严格遵守相关的从业限制规定,避免违规兼(任)职行为。
履行审批手续:
- 如果希望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或任职,必须履行规定的审批或备案手续。
保持廉洁自律:
- 无论是否在职,都应保持廉洁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企业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咨询专业意见:
- 对于具体的情况和疑问,建议咨询相关的组织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规定和纪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