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金额怎么算-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6-02-28 行政纠纷

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金额的计算需结合协议条款、实际履行情况及法律规定综合判定,具体分为以下情形:

  1. 协议明确约定未履行部分的计算方式
    若执行和解协议中已明确约定“未按期履行的,未支付部分按XX标准计算违约金/利息”或“未履行金额=总标的额-已支付金额”,则直接依据协议条款计算。例如:协议约定总标的100万元,已支付60万元,剩余40万元未履行,则未履行金额为40万元;若协议约定逾期需支付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则需额外计算违约金部分。

  2. 协议未明确约定时的计算规则
    若协议未约定计算方式,则需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及法律规定处理:

    • 未履行部分的本金:以协议约定的总履行金额减去已实际履行的金额为准。例如:协议约定分期支付80万元,已支付30万元,则未履行本金为50万元。
    • 利息/违约金:若协议未约定逾期利息或违约金,但债务人逾期履行的,债权人可主张按《民法典》第676条要求支付逾期利息(通常参照LPR计算);若因未履行导致债权人损失的,可主张赔偿实际损失(需举证证明)。
    • 实现债权的费用:若协议约定债务人承担债权人因维权产生的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且债权人已实际支出,可纳入未履行金额范围。
  3. 部分履行或瑕疵履行的处理

    • 部分履行:若债务人已履行部分义务,但未完全履行,未履行金额=总标的额-已履行部分。例如:协议约定交付100吨货物,实际交付60吨,则未履行数量为40吨,对应金额按单价计算。
    • 瑕疵履行:若履行不符合协议约定(如质量不合格),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价款等责任,未履行金额需扣除已履行部分的价值后计算。

实务建议:

  1. 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时,务必明确约定未履行部分的计算方式(如违约金比例、利息标准),避免后续争议。
  2. 保留已履行部分的证据(如转账记录、收货单、沟通记录),以便准确计算未履行金额。
  3. 若债务人拒不履行,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或就未履行部分另行起诉。

如有具体协议条款或履行情况需分析,可直接提供细节,我将进一步结合法律条文为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