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签订协议时未发现内伤,后续发现仍可依法主张权利。具体分析如下:
协议效力与后续发现内伤的关系
若签订赔偿协议时,双方均不知存在内伤(即非故意隐瞒或重大过失未发现),该协议通常仅针对当时已知的损伤进行赔偿。根据《民法典》第147-151条,若后续发现的内伤导致赔偿金额显著低于实际损失,可能构成“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您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或变更协议。
关键证据收集
行动建议
赔偿范围
可主张的赔偿包括:后续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需根据实际损失提供发票、收入证明等证据。
提示:若协议中明确约定“无论后续发现何种损伤均不再赔偿”,此类条款可能因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而被认定无效。建议携带协议和医疗资料进一步咨询,以便制定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