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费应该哪方出-齐鹏律师|法行宝
2026-02-26 合同纠纷

居间费的支付方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或交易习惯,若合同无明确约定,则根据公平原则和行业惯例综合判断。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1. 合同有明确约定时
    若居间合同(或包含居间条款的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居间费的支付方(如“由买方承担”“由卖方承担”或“双方按比例分担”),则直接按合同约定履行。这是最直接、优先适用的依据,合同双方均需遵守。

  2. 合同无明确约定时

    • 行业惯例优先:若某行业存在普遍认可的交易习惯(如房地产中介费通常由买方承担、货物运输居间费由委托方承担),可参照惯例处理。但需注意,行业惯例需经双方知晓或应当知晓,否则可能不被强制适用。
    • 公平原则补充:若既无合同约定也无行业惯例,则根据《民法典》第6条“公平原则”,结合居间服务的实际受益方、交易风险承担方等因素综合判断。例如:
      • 若居间人主要协助买方寻找货源,买方为实际受益方,可能由买方承担;
      • 若居间人促成买卖双方成交,但卖方因交易获得更高利润,可能由卖方承担或双方分担。
  3. 特殊情形提示

    • 居间人过错:若居间人存在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情况等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根据《民法典》第962条,居间人可能丧失请求支付报酬的权利,甚至需赔偿损失。
    • 交易未成立: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根据《民法典》第964条,原则上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需有证据证明)。

建议:为避免纠纷,建议在签订居间合同时明确约定费用支付方、金额、支付条件(如交易成功后支付)及违约责任。若已发生争议,可结合合同文本、交易过程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及行业惯例主张权利。如有具体合同或交易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