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借钱没还找各种谎言拖是否属于诈骗,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其是否满足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若行为人从一开始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并编造谎言骗取财物,则可能构成诈骗罪;若借款人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偿还,但主观上有还款意愿,则一般属于民事借贷纠纷。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
构成诈骗的情形
如果借款人通过编造虚假的谎言(如虚构投资项目、谎称家人生病急需用钱等)使出借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借款,且借款人在借款时就根本没有还款的打算,将所借款项用于个人挥霍、赌博等非法活动或隐匿财产,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诈骗罪。
举例:甲编造稳赚不赔的生意项目向乙借款,实际上并无此项目,拿到钱后立即赌博输光且无还款意图,甲的行为即可能构成诈骗罪。
不构成诈骗的情形
如果借款人虽然使用了一些夸大或不完全真实的言辞来借钱,但确实是因为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而借款,并且有还款的意愿和实际行动,只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偿还借款,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诈骗罪,而属于民事借贷纠纷。
举例:丙为顺利从丁处借到钱夸大了还款能力,但借款后确实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后因经营不善亏损无法按时还款,丙因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故不构成诈骗罪。
法律建议与应对措施
涉及诈骗的应对:
涉及民事纠纷的应对:
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综上所述,对于借钱没还找各种谎言拖的行为,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来判断其性质。无论是诈骗还是民事纠纷,受害人都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