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招投标罪追诉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高雅琪律师|法行宝
2026-02-22 合同纠纷

串通招投标罪的追诉期并非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而是从犯罪行为完成日或终了之日起算。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1. 追诉期的起算点:

    • 根据法律规定,串通招投标罪的追诉期从犯罪之日起算。若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则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 在串通招投标犯罪中,若串通投标行为在中标前就已完成,那么追诉期从该行为完成之日起算;若串通投标行为持续到中标之后才结束,追诉期则从串通投标行为终了时起算。
  2. 中标通知书的作用:

    • 中标通知书只是串通投标行为的一个阶段性结果,它本身并不决定追诉期的起算点。
    • 追诉期的起算需要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完成时间、连续状态或继续状态等因素。
  3. 特殊情况下的追诉期:

    •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4. 不同量刑对应的追诉时效:

    • 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
    • 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 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 法定最高刑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特殊情况需报最高检核准。

综上所述,串通招投标罪的追诉期并非简单地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而是需要根据犯罪行为的完成时间、连续状态或继续状态等因素来确定。如果您在建设工程领域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或公司事务等,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将为您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