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执行追加担保人的申请书应当围绕“恢复执行”与“追加担保人”两个核心要素撰写,重点说明原执行案件情况、担保人责任依据及追加的必要性,以下为具体写作要点与模板参考:
一、写作要点
标题与案号
标题明确为“恢复执行追加担保人申请书”,首部需写明原执行案件的法院名称、案号(如(202X)XX执XX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等)。
原执行案件情况
简述原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等)的案号、作出时间、主要内容(如被执行人需履行的债务金额、期限等),以及原执行程序的进展(如已终结本次执行、中止执行等)。
担保人责任依据
恢复执行与追加的必要性
申请事项
明确请求法院恢复原执行案件,并裁定追加担保人为被执行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如“追加XXX为(202X)XX执XX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对XXX债务在XXX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结尾与证据
结尾写明“此致XXX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名/盖章、日期,并附证据清单(如担保合同、原生效法律文书、财产线索证明等)。
二、模板参考
恢复执行追加担保人申请书
申请人(原债权人):XXX,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注册地,联系方式。
被执行人:XXX,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注册地。
担保人:XXX,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注册地。
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原执行案件情况: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XXX纠纷一案,XXX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202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执行人偿还申请人债务本金XXX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申请人于XXXX年XX月XX日申请强制执行,案号为(202X)XX执XX号。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于XXXX年XX月XX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担保人责任依据:
XXXX年XX月XX日,担保人XXX向申请人出具《担保函》,承诺对被执行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费用。根据《民法典》第688条,担保人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恢复执行与追加的必要性:
近期,申请人发现担保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如房产位于XXX、银行账户XXX),具备履行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第27条,担保人应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法院应恢复执行并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证据清单: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三、注意事项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协助完善申请书,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提供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