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欠款人和担保人时,申请书应包含以下核心内容,我已为你整理好具体写法及注意事项:
标题与基本信息
标题明确写“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首部需列明:
- 申请人(原债权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
- 被执行人(欠款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 被执行人(担保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若担保人为公司,需写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信息)。
申请事项
直接写明请求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的执行,并明确要求欠款人及担保人连带履行还款义务(需注明具体金额,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等,以生效文书为准)。
事实与理由
- 原执行情况:简述原案件执行情况,例如“本案于XX年XX月XX日进入执行程序,案号为(XXXX)XX执XX号,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于XX年XX月XX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恢复执行依据:说明发现被执行人(欠款人或担保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例如“近期发现被执行人XX(欠款人/担保人)名下银行账户有存款XX元”或“被执行人XX(担保人)名下房产(具体地址)未被查封”;
- 担保人责任:若担保人为连带责任保证人,需引用原生效法律文书中关于担保责任的条款(如“根据(XXXX)XX民初XX号判决书第X页,被告X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强调担保人未履行义务的事实。
证据清单
附上证明被执行人有财产的证据,例如:
- 银行流水、房产登记信息、车辆登记信息等(需注明证据来源,如“从XX银行调取的XX账户流水”);
- 若担保人未履行义务,需提供原生效法律文书及担保合同(如有)。
结尾与落款
- 写明“此致XX人民法院”,并由申请人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 附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原执行裁定书复印件等材料。
注意事项:
- 若担保人为一般保证人,需先执行欠款人财产,不足部分才能执行担保人;若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履行义务;
- 恢复执行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通常为发现财产线索后6个月内),建议尽快申请;
- 申请书内容需真实、准确,避免虚假陈述,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示例条款(担保人责任部分):
“根据(XXX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被告XX(担保人)对被告XX(欠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申请日,被执行人XX(欠款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被执行人XX(担保人)亦未承担担保责任,故申请恢复执行并要求两被执行人连带偿还本金XX元、利息XX元(暂计至XX年XX月XX日)及后续利息。”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或需要进一步调整申请书内容,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情况完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