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请假10天是否扣年终奖金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请假天数与年终奖挂钩
若劳动合同、员工手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全年请假超过X天(如10天)将扣减或取消年终奖”,且该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公示等),则公司扣减年终奖的行为可能合法。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管理依据。
例外情形:若请假属于法定带薪假(如病假、产假、婚假等),公司不得以此为由扣减年终奖,否则涉嫌违法。
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未明确规定请假与年终奖的关系
若公司无明确制度依据,仅以“请假10天”为由扣减年终奖,则可能违法。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公司不得随意克扣。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例外情形:若公司能证明劳动者因请假导致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合同,但直接扣减年终奖仍需谨慎。
若公司以“绩效考核”为由扣减年终奖
若公司主张年终奖与绩效考核挂钩,而请假导致考核不达标,则需审查考核制度是否合理、公平。例如:
建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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