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出资需要追加为被执行的理由-张超律师|法行宝
2026-02-21 公司事务

若要将未出资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其核心理由在于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金额履行出资义务,且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依法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1. 《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 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其认缴的出资额,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这是股东的基本义务,也是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债权人权益的重要基础。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

    • 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出资人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一条款为债权人申请追加未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二、可追加为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形

  1. 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

    • 若股东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金额履行出资义务,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尚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这是最常见且直接的理由。
  2. 股东出资期限加速到期:

    • 在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若法院穷尽执行措施仍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未申请破产,或公司债务产生后股东会决议延长出资期限,债权人可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届出资期限的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一情形体现了法律对债权人权益的特殊保护。

三、追加程序与注意事项

  1. 追加程序:

    • 申请执行人需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证明股东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以及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事实。
    • 人民法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追加的决定。若决定追加,将发出追加被执行人通知书,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2. 注意事项:

    • 债权人在提出申请前,应充分收集证据材料,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执行裁定书等文件,以证明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和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事实。
    • 股东在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申请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债权人在申请追加时,应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四、法律后果与风险提示

  1. 法律后果:

    • 若股东被追加为被执行人,且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出资义务或承担相应责任,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等。这将直接影响股东的个人财产和信用记录。
  2. 风险提示:

    • 对于债权人而言,申请追加未出资股东为被执行人是一种有效的维权手段,但也存在一定风险。如证据不足或程序不当,可能导致申请被驳回或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因此,债权人在申请前应充分评估风险,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 对于股东而言,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将面临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的风险。因此,股东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债权人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