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网站帮公司做网站突然收到法务函说是网站图片侵权 怎么办-傅梅虹律师|法行宝
2026-02-17 知识产权

先明确结论:收到法务函称网站图片侵权,公司需立即采取“核实侵权事实-固定证据-评估风险-分类处理”的应对策略,避免因消极应对导致赔偿扩大或被起诉。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第一步:核实侵权事实是否成立

需重点核查3类信息,避免误判:

  1. 侵权图片的来源:立即登录网站后台,确认被指侵权的图片是网站制作方(受托方)自行设计、从免费图库下载,还是直接复制他人作品。若受托方明确承诺“图片版权合法”,则其可能需承担主要责任;若公司自行提供了侵权图片(如员工从网络随意下载),则公司可能需承担直接责任。
  2. 法务函的发送主体:查看函件落款是权利人本人(如摄影师、图片公司),还是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若为权利人直接发函,需进一步确认其是否为图片的合法著作权人(可通过国家版权局官网查询作品登记证书);若为律所发函,需核实其是否已取得权利人的有效授权(可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3. 侵权图片的使用范围:确认被指侵权的图片是否仅用于公司官网,还是同时用于宣传册、社交媒体等其他渠道。若仅用于官网,且官网未设置付费功能(如会员充值、广告投放),可能属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但需注意,公司官网通常不属于“个人使用”范畴,此情形需谨慎判断);若用于商业推广,则侵权风险显著升高。

二、第二步:固定关键证据,避免“证据灭失”

需立即保存3类证据,防止后续维权或抗辩时无据可依:

  1. 网站制作合同:重点查看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受托方需保证提供的图片不侵犯第三方权益,若因图片侵权导致公司损失,由受托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有此类条款,公司可向受托方追责;若无约定,公司仍可基于《民法典》第5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或第1千一百六十五条(侵权责任)主张权利,但需承担更多举证责任。
  2. 图片使用记录:保存网站后台的“图片上传时间、修改记录”,以及服务器日志中“图片的访问量、下载量”等数据,证明公司对图片的使用情况(如使用时长、影响范围),为后续协商赔偿金额提供依据。
  3. 法务函及沟通记录:完整保存收到的法务函原件(或电子版),以及与对方沟通的邮件、短信、微信记录,避免因删除记录导致“未积极应对”的负面评价(部分法院可能将“是否及时回应权利人主张”作为判断侵权恶意程度的参考因素)。

三、第三步:评估法律风险,分类处理

根据侵权事实的核实结果,可分3种情形处理:

  1. 若侵权事实不成立(如公司已取得图片合法授权,或对方非权利人):可向对方发送《书面回函》,明确说明“公司使用的图片已获得合法授权,或对方无权主张权利”,并要求对方撤回法务函。若对方继续骚扰,可保留证据后向法院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主动澄清事实。
  2. 若侵权事实成立,但情节轻微(如仅使用1-2张图片,且未造成明显经济损失):可主动联系对方协商和解,提出“立即删除侵权图片+支付少量赔偿(如图片市场授权价的1-2倍)”的方案。此情形下,权利人通常更关注“停止侵权”而非高额赔偿,协商成功率较高。
  3. 若侵权事实成立,且情节严重(如使用大量图片,或已通过网站获得商业利益):需谨慎应对,避免被认定为“恶意侵权”。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与对方谈判赔偿金额(通常为“图片市场授权价×使用数量+权利人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如律师费、公证费”),或争取“分期赔偿”以减轻公司资金压力。若对方已起诉,需在答辩期内提交“已删除侵权图片的证据”及“赔偿能力证明”,避免被法院判决“高额赔偿+公开道歉”。

最后提醒:网站图片侵权是公司运营中的常见风险,建议后续在网站制作合同中明确约定“图片版权责任条款”,并要求受托方提供图片的“版权证明文件”(如授权书、作品登记证书),从源头降低风险。若对具体处理方案仍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公司的实际情况提供更详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