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希望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不进行取消”(即不解除合同)的相关条款,或就合同继续履行事宜提出书面申请,可参考以下两种常见场景的文书框架及法律要点:
一、若需在合同中新增“不解除合同”的条款(补充协议形式)
核心结论:建议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放弃解除权或约定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避免未来因解除权争议产生纠纷。
文书框架:
- 标题:明确为“《XXX合同》补充协议”
- 双方信息:写明合同双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
- 背景条款:
> “鉴于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XXX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经协商一致,就原合同解除权相关事宜补充约定如下:”
- 核心条款(根据需求选择):
- 放弃解除权:
> “双方确认,除法定解除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依据原合同第X条或《民法典》第562条、第563条主张解除合同。”
- 约定继续履行条件:
> “若一方发生XX情形(如轻微违约),另一方应书面催告整改,不得直接解除合同;逾期未整改的,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并主张违约金。”
- 生效条款:
>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签字盖章: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
法律要点:
- 根据《民法典》第543条,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
- 放弃解除权可能涉及风险分配,建议明确例外情形(如根本违约);
- 若涉及格式条款,需遵守《民法典》第496条关于提示说明义务的规定。
二、若需向对方提交“不解除合同、继续履行”的书面申请(函件形式)
核心结论:建议通过《关于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函》明确诉求,保留书面证据以备后续维权。
文书框架:
- 标题:直接写明“关于要求继续履行《XXX合同》的函”
- 对方信息:写明收件单位/个人名称、地址
- 正文:
- 事实陈述:
> “我司与贵司于XX年XX月XX日签订《XXX合同》(合同编号:XXX),约定贵司应于XX年XX月XX日前完成XX义务。”
- 对方违约/争议点(如有):
> “截至本函发出之日,贵司仍未履行XX义务(或:我司认为贵司提出的解除合同理由不成立)。”
- 我方诉求:
> “现正式通知贵司:我司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贵司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于XX年XX月XX日前完成XX事项。”
- 法律后果提示(可选):
> “若贵司未按期履行,我司将依据《民法典》第577条追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主张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 结尾:
> “请贵司于收到本函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否则视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
- 落款:我方单位名称、盖章、日期
法律要点:
- 根据《民法典》第565条,对方解除合同需通知我方,我方有异议的可请求法院/仲裁机构确认解除效力;
- 函件需留存送达证据(如EMS邮寄凭证、签收记录);
- 若对方坚持解除,需评估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再决定是否诉讼/仲裁。
操作建议
- 优先协商:书面申请前可尝试沟通,降低对抗性;
- 证据固定:保存合同原文、履行记录、沟通记录等材料;
- 专业审核:涉及重大利益时,建议由律师起草/审核文书。
如有具体合同类型或争议细节,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实务经验为您细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