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条件-晏小兵律师|法行宝
2026-02-15 房产纠纷

您好,关于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条件,这通常取决于具体的地区政策和规定。不过,我可以根据一般情况和您提供的一些参考信息,给您一个较为详细和全面的解答。

一、办理依据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办理,通常依据的是《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地方性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或《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撤销管理的通知》等。

二、申请条件

一般来说,新购商品住房完成备案后,在以下情形下,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备案:

  1. 法院裁判解除合同:经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解除的。

  2. 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所购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影响居住安全的。

  3. 贷款未获批准: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未获批准,且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4. 重大疾病急需资金:购房者或者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资金,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

  5. 面积误差超过规定:实测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误差超过±3%,且双方无法就面积差异处理达成一致的。

  6. 合同关键信息录入错误: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房屋状况等合同关键信息录入错误的。

  7. 合同主体变更: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增加或减少其近亲属作为共同买受人的(即合同主体变更)。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三、不予办理的情形

同时,也存在一些不予办理合同备案撤销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房屋被查封或限制权利:商品房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

  2. 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该商品房已办理抵押登记或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尚未注销的。

  3. 已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已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即已办证)的。

  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撤销的情形。

四、申报材料

申请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购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无共有人无需提供)。

  2.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申请书(开发企业盖章、买受人现场签字确认)。

  3. 承诺书(买受人现场签字确认)。

  4. 原购房合同(双章合同)。

  5. 原网上备案确认单。

  6. 相关证明材料(如法院裁判文书、房屋重大质量问题证明、贷款未获批准证明、重大疾病证明、面积误差证明等)。

五、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归档等步骤。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

  1. 申请:买卖双方直接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房产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负责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核对买受人证件信息是否一致,查看申请理由是否具备支撑材料。

  3. 审核:审核受理材料是否完备、有效,符合要求的予以网上公示(如有需要)。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系统业务提交办结。

  4. 归档: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归档。

六、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可能因地区而异,但通常会在网上公示(如有需要)后的一定工作日内办结。

七、注意事项

  1. 若已办理贷款抵押,需先解除抵押,申请材料另附抵押注销证明。

  2. 若法院给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权利人可依此单方面前来办理(同时,无需进行网上公示,可即办)。

  3.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因备案撤销而收回的房源,应重新公开销售,并严格执行商品房价格管理规定。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