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厂区道路事故是否归交警管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厂区的性质以及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道路”不仅包括公路、城市道路,还包括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如果厂区是开放式的,即没有围墙或门卫对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允许社会车辆自由通行,那么这样的厂区道路在法律上就被视为“道路”。因此,在开放式厂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就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来处理,由交警部门负责调查和处理。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大货车在未建围墙的厂区内拉货时,与电瓶车相撞导致电瓶车驾驶人死亡。由于该厂区未建围墙,也未安排门卫对进出厂区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因此应属于开放式区域。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就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进行了处理,并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了相关损失。
然而,如果厂区是封闭式的,即有围墙或门卫对进出厂区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不允许社会车辆自由通行,那么这样的厂区道路在法律上就不被视为“道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事故,可能更多地会涉及到安全生产责任或一般侵权责任,而不是由交警部门直接处理。
总的来说,厂区道路事故是否归交警管,需要根据厂区的性质以及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厂区是开放式的,且事故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那么就应当由交警部门负责处理。如果厂区是封闭式的,或者事故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的构成要件,那么就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