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导致人身损害的 卫健委伤情鉴定的条件有哪些-陈七香律师|法行宝
2026-02-09 医疗纠纷

非法行医导致人身损害的,卫健委(卫生行政部门)进行伤情鉴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存在非法行医行为:

    • 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或虽有执业资格但超出执业范围、地点、方式等进行的违规行医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仍从事医疗活动、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却在乡村从事医疗活动等情形。
  2. 存在人身损害事实:

    • 伤情鉴定要求存在明确的人身损害事实,这包括身体上的伤害(如疼痛、残疾、死亡)、健康状况的恶化(如病情加重、身体功能受损)以及精神上的损害(如精神痛苦、心理创伤)。在非法行医的情境下,这些损害通常是由于非法行医者的错误诊断、错误治疗或延误治疗等行为导致的。
  3. 损害程度达到鉴定标准:

    • 伤情鉴定需要评估损害的程度,这通常依据专业的医学鉴定标准进行,如《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损害程度需达到一定的严重性,例如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等,才具备进行伤情鉴定的意义。具体来说,可能包括:
      • 造成就诊人轻伤二级以上伤残(含二级);
      • 眼部损伤导致单眼盲目3级以上或双眼中度视力损害;
      • 器官功能丧失,如中度以上口腔器官组织损伤致语言、咀嚼等功能障碍;
      • 其他严重后果,如面部瘢痕形成面积达6cm²以上或重要血管/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运动感觉障碍。
  4. 存在因果关系:

    • 伤情鉴定还需要证明损害后果与非法行医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这要求非法行医行为是导致人身损害的直接或间接原因。例如,非法行医者的错误治疗直接导致了患者的病情加重或身体功能受损,或者非法行医者的延误治疗使得患者的病情恶化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
  5. 提交相关材料并符合程序要求:

    • 在进行伤情鉴定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如病历记录、诊疗操作痕迹、法医鉴定报告、影像学检查结果等。这些材料需要能够证明非法行医行为的存在、人身损害的事实以及因果关系。同时,鉴定程序也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由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过程需要公开透明等。

法律建议:

  •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遭遇了非法行医导致的人身损害,建议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收集证据。
  • 同时,您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人身损害后果、因果关系等进行鉴定,以获取专业的鉴定报告作为后续维权的重要依据。
  • 在维权过程中,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或咨询,可以直接向我提问,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