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到的“不戴头盔罚款20元后面还有追加17”的问题,首先,不戴头盔被罚款20元这一行为,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地方交通法规的规定,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而多数地方交通法规也将电动车纳入管理范畴,并要求骑行时佩戴头盔。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行为,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进行罚款。
至于您提到的“追加17”,这可能存在几种情况:
可能的误解或信息不完整:有时候,罚款通知或记录上可能会包含多个项目或费用,比如除了基本的罚款外,还可能包括一些附加费用(如处理费、滞纳金等),或者可能是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多次处罚(但这种情况通常较少见,且会有明确的说明)。不过,从您提供的信息来看,“追加17”并没有直接对应的法律条款或常见做法,因此更可能是信息传达过程中的误解或不完整。
地方性规定或特殊情况: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特定的交通管理规定或处罚措施,这些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如果“追加17”是某个特定地区的特殊做法,那么它可能基于该地区的交通法规或政策。但即便如此,这种追加罚款也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合理的解释。
后续处理或复议结果:如果您对最初的罚款有异议并进行了复议或申诉,那么“追加17”可能是复议或申诉后的处理结果。但这种情况通常会有明确的书面通知或说明,告知您追加罚款的原因和依据。
建议: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一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