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靠和被挂靠方的行政处罚依据,这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一是对于个人挂靠行为的定性及处罚,二是对于施工单位挂靠行为的处罚。
一、个人挂靠行为的定性及处罚
以党员干部挂证取酬为例,这种行为虽然可能不直接构成受贿犯罪,但仍然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具体来说: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一)项,被许可人出租行政许可证件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注册造价师等职业资格证书不得出租、出借注册证书。因此,个人挂靠行为本身即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违反党的纪律:
- 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挂靠行为还可能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应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
- 挂靠行为,尤其是将个人专业资格证书挂靠至非供职企业名下并领取报酬,属于违规兼职取酬的一种形式,侵害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二、施工单位挂靠行为的处罚
对于施工单位通过挂靠方式承揽工程的行为,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禁止性规定: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通过挂靠方式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也禁止施工单位通过挂靠方式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处罚措施:
- 施工单位通过挂靠方式承揽工程的,由住房城乡建设或者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 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如果施工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通过挂靠承揽工程,还将从重处罚。
总结
挂靠和被挂靠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还可能违反党的纪律。对于个人挂靠行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进行处罚;对于施工单位挂靠行为,则应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准确适用法律条款,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