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正行政上诉庭审记录遗漏的文书,可按以下步骤撰写,核心结论前置如下:
文书性质与目的
需提交《补正庭审记录申请书》,目的是请求法院对遗漏的庭审内容(如当事人陈述、证据质证、辩论意见等)进行补充记录,确保案件审理的完整性和公正性。
具体撰写要点
- 标题与抬头
标题为“补正庭审记录申请书”,抬头写明受理法院名称(如“XX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申请人信息
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代理律师信息(如有)。
- 申请事项
明确请求补正的具体内容,例如:“请求补正2023年X月X日行政上诉庭审中,关于XX证据的质证意见(或XX争议焦点的辩论意见)的遗漏记录”。
- 事实与理由
- 遗漏事实:详细描述遗漏内容(如“庭审中申请人明确提出XX证据的合法性存疑,但记录中未体现”)。
- 法律依据:引用《行政诉讼法》第101条(庭审记录应完整反映审理过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2条(证据质证需记录在案),说明补正的合法性。
- 重要性说明:强调遗漏内容对案件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的影响(如“遗漏的质证意见直接影响XX证据的采信,进而可能改变案件裁判结果”)。
- 证据提交
附上能证明遗漏内容的材料(如庭审录音录像片段、代理人笔记、对方当事人的陈述等),并注明证据来源。
- 结尾与落款
写明“此致XX人民法院”,申请人签字/盖章,注明日期,并附联系方式。
提交与跟进
- 提交方式:通过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提交或邮寄(建议使用EMS并留存寄送凭证)。
- 跟进处理:提交后主动联系书记员确认收到,并询问补正记录的出具时间(通常法院需在5日内答复)。
注意事项:
- 若遗漏内容涉及关键事实或法律适用,可同步申请法院调取庭审录音录像作为补充证据。
- 文书需逻辑清晰、语言简洁,避免情绪化表述,重点突出“遗漏事实”与“对裁判的影响”。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