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人对方为二人中 一人全责 另一人无责 损失未超交强险限额 赔偿比例如何确-王昆律师|法行宝
2026-02-07 交通事故

在侵权案件中,若对方为二人且其中一人全责、另一人无责,同时损失未超过交强险限额时,赔偿比例的确定可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 全责方投保了交强险,无责方也投保了交强险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强险的赔偿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有责任,保险公司均需在限额内赔偿。具体到本案:

    • 全责方的交强险:需在有责限额内(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1.8万元、财产损失0.2万元)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
    • 无责方的交强险:虽无责,但需在无责限额内(死亡伤残1.8万元、医疗费用0.18万元、财产损失0.01万元)承担10%的赔偿责任(例如财产损失中,无责方需赔偿100元,剩余由全责方承担)。
      但若损失未超过全责方交强险限额,则无责方的交强险无需实际赔付,所有损失由全责方的交强险全额承担。例如:受害人医疗费1万元(未超1.8万元),全责方交强险直接赔偿1万元,无责方不参与赔偿。
  2. 全责方投保了交强险,但无责方未投保交强险
    若无责方未依法投保交强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其需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若损失未超过全责方交强险限额,仍由全责方的交强险全额赔偿,无责方无需实际赔付。不过,受害人可要求无责方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补足”赔偿(实践中较少见,因全责方已覆盖全部损失)。

关键点总结:

  • 交强险的赔偿优先于侵权责任,只要损失未超限额,全责方的交强险需全额赔偿,无责方是否投保一般不影响赔偿比例。
  • 若损失超过全责方交强险限额,超出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全责方100%、无责方0%)分担,但本案不涉及此情形。

建议:
若您是受害人,可直接向全责方的保险公司索赔,无需区分无责方;若您是全责方或无责方,需确认交强险投保情况,避免因未投保导致额外责任。如有具体金额或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