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物业公司服务,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提供了以下几种情形和程序:
合同约定解除
- 期限届满: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服务期限,当期限届满且双方未续签时,合同自然终止。这是最直接且常见的合同解除方式。
- 约定条件成就:合同中可能设定了特定的解除条件,如物业服务企业未达到约定的服务标准等。一旦这些条件满足,合同双方可以依据约定解除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等相关主体可以通过平等协商,就提前终止合同达成共识。这种情况下,双方应就合同解除后的相关事宜,如费用结算、物业交接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
法定解除
-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府征收拆迁等)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 违约行为:如果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如物业服务企业停止提供关键服务),或者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 严重违约:如物业服务企业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小区安全状况极差、环境卫生严重不达标等,业主委员会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业主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业主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具体程序为:需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决定解聘后,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除非合同另有约定。
在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妥善处理合同解除后的相关事宜,如及时进行结算和交接工作,确保物业服务工作的平稳过渡。
- 赔偿损失: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在解聘物业服务人时,应当赔偿因解除合同给物业服务人造成的损失。
举例说明:
假设某小区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物业服务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多次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小区环境卫生严重不达标、安全状况堪忧。业主委员会在多次沟通无果后,决定依照法定程序解聘该物业服务企业。他们首先召开了业主大会,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决定解聘该物业服务企业。随后,他们向物业服务企业发出了书面通知,要求其在60日内完成交接工作,并赔偿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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