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 结果没出来的时候 可以撤诉吗-罗升庚律师|法行宝
2026-02-04 劳动纠纷

在劳动仲裁开庭但结果未出时,申请人是可以撤诉的,但需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撤诉的条件

  1. 时间限制:撤诉必须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前提出。一旦仲裁庭已作出裁决,当事人则需遵守该裁决结果,无法再通过撤诉来改变。
  2. 自愿性原则:撤诉必须是申请人出于自愿,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撤诉的程序

  1. 提交申请:

    • 书面形式:申请人应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撤诉申请,明确表达撤诉意愿并简要说明理由。这是最常见且推荐的方式,因为它能确保撤诉意愿的明确性和可追溯性。
    • 口头形式:如书写确有困难,申请人也可在开庭过程中口头向仲裁庭提出撤诉,由仲裁庭记录在案,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但这种方式可能因记录不完整或理解偏差而产生争议,因此需谨慎使用。
  2. 审查过程:

    • 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身份,评估撤诉理由的合理性和正当性。这是确保撤诉行为合法性和公正性的重要环节。
  3. 作出决定:

    • 经审查认为撤诉申请符合要求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作出撤诉决定,并通知双方当事人。该决定意味着劳动仲裁程序的终止。

撤诉后的法律后果

  1. 仲裁程序终结:撤诉申请一旦获准,仲裁审理即告结束,仲裁委员会不再继续审理或裁决该案。这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将不再受劳动仲裁程序的约束。
  2. 再次申请仲裁的限制:撤诉后,若申请人欲再次通过仲裁解决同一争议,需注意仲裁时效,避免超出时限而导致不予受理。同时,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在仲裁时效期间内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可能不予受理。

特别注意事项

  • 若案件涉及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且金额未超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撤诉申请自仲裁庭收到时生效;超出此金额的,需待仲裁庭决定准予撤回后方能撤诉。
  • 撤诉需谨慎考虑具体情况,避免因非自愿或因不正当手段影响而被仲裁庭不予准许。

总结来说,在劳动仲裁开庭但结果未出时,申请人有权撤诉,但需遵循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撤诉前,申请人应充分评估撤诉的理由和后果,确保撤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且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公共利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