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利息要退吗-杨定洁律师|法行宝
2026-02-04 经济纠纷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利息是否需要退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但总体原则是非法吸存所产生的利息属于违法所得,应依法追缴。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利息处理的基本原则

  1. 违法所得追缴: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分红等回报,均属于违法所得,应依法追缴。这是为了维护金融秩序,打击非法金融行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2. 犯罪数额认定:

    • 在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数额时,利息的处理是一个重要方面。若利息在收到本金时或之前已预先扣除,则应从犯罪数额中扣除;若利息是在收取本金后一段时间才支付,则不应从犯罪数额中扣除。但无论如何,已支付的利息均属于违法所得,应依法追缴。

二、利息处理的具体情形

  1. 利息预先扣除的情形:

    • 如果行为人在收到投资人本金的同时或之前已预先扣除了利息,那么这部分利息实际上并未成为行为人非法占有的部分,因此在认定犯罪数额时应予以扣除。但追缴时,这部分利息仍需作为违法所得进行追缴,只是不计入犯罪数额。
  2. 利息后续支付的情形:

    • 如果行为人先收取本金,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才按照约定支付利息,那么这部分利息在认定犯罪数额时通常不予扣除,因为它属于行为人非法获取的收益。在追缴时,这部分利息同样需要作为违法所得进行追缴。
  3. 特殊情况处理: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且所获利息、分红等回报小于本金损失,部分司法机关可能考虑实际情况,在计算犯罪金额和确定追赃范围时,不强行要求退还已取得的利息。但这并不意味着利息不需要追缴,而是可能在追缴后按照一定比例返还给集资参与人,以弥补其部分损失。

三、利息追缴的实践操作

  1. 全面调查:

    • 办案机关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进行全面调查,查明涉案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包括利息的支付情况。
  2. 利息追缴与返还:

    • 对于已经支付的利息,办案机关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追缴。追缴过程中会考虑集资参与人的实际情况,确保公平合理。追缴到的利息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合理处置,如用于弥补投资者损失的部分,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比例返还给投资者;对于犯罪分子非法占有的部分,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四、对集资参与人的建议

  1. 积极配合调查:

    • 集资参与人应积极配合办案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线索,以便尽快追回损失。
  2. 了解法律知识:

    • 集资参与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利息追缴的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理性维权:

    • 在维权过程中,集资参与人应保持理性,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如果对追缴和返还过程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向办案机关或上级司法机关提出申诉。

总结来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利息在总体上属于违法所得,应依法追缴。但在具体处理时,会根据利息的支付时间、集资参与人的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欢迎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