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偷越国境定一个罪还是两个罪-马嘉懿律师|法行宝
2026-02-04 刑事辩护

结论前置:使用虚假的身份证偷越国境,一般情况下定一个罪,即偷越国(边)境罪。但如果该行为还涉及其他犯罪,如伪造身份证件罪等,则可能数罪并罚。

一、法律依据与罪名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若行为旨在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实施恐怖活动,则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情况下,使用虚假的身份证偷越国境,主要触犯的是偷越国(边)境罪。因为虚假的身份证只是作为偷越国境的一种手段,其核心行为仍然是偷越国境。

二、关于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的情况

如果行为人不仅使用虚假的身份证偷越国境,还涉及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的行为,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情况下,行为人可能同时触犯偷越国(边)境罪和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罪,需要数罪并罚。但具体是否数罪并罚,还需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主观故意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三、“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在偷越国(边)境罪中,“情节严重”是构成犯罪的重要条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实践经验,“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

  1. 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
  2. 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
  3. 因偷越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
  4. 非法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外国国籍后非法出境;
  5. 其他由法院认定的严重情节。

四、量刑考量因素

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 犯罪情节:如偷越的次数、手段、是否组织、拉拢他人等;
  2. 犯罪动机:如是否为实施其他犯罪或参与恐怖活动而偷越;
  3. 自首、立功、坦白:如归案后是否有自首、立功表现或如实供述罪行;
  4. 累犯情节:如行为人是否曾因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法定期限内再犯。

五、案例参考与启示

  • 案例一:被告人因使用虚假的身份证多次偷越国境到缅甸务工,被法院认定为偷越国(边)境罪,并判处拘役及罚金。此案例表明,使用虚假身份证偷越国境,即使出于务工等非恶意目的,也可能构成犯罪。
  • 案例二:被告人不仅使用虚假的身份证偷越国境,还伪造了多份身份证件供他人使用,被法院认定为偷越国(边)境罪和伪造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此案例警示我们,涉及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的行为,将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六、总结与建议

使用虚假的身份证偷越国境,一般情况下只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但如果该行为还涉及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等其他犯罪,则可能数罪并罚。因此,我建议大家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要试图通过非法手段偷越国境或伪造、变造身份证件。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或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