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可以并存吗-魏正才律师|法行宝
2026-02-04 合同纠纷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在一般情况下不能并存,但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并存。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般情况下不能并存的原因

违约金具有补偿和惩罚的双重性质,但其主要目的还是补偿守约方的损失。如果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并用,可能会导致守约方获得远超过其实际损失的赔偿,这违背了公平原则。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守约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主张损害赔偿,而不能同时主张两者。

二、特定情形下可以并存的情况

  1. 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

    • 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实际损失时,守约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至实际损失相当。如果增加后的违约金仍然不能完全弥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守约方还可以就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主张损害赔偿。
    • 举例:假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为10万元,但实际损失为15万元。在此情况下,守约方可以请求增加违约金至15万元,或者先主张10万元的违约金,再就剩余的5万元损失主张损害赔偿。
  2. 合同中有特别约定:

    •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可以同时主张,且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守约方就有权同时主张两者。
    • 注意:这种特别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且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

三、法律调整与司法实践

  •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合同约定、违约情形以及损失程度等多种因素,来判断是否允许同时适用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

四、建议与风险提示

  • 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适用方式和标准,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 证据收集:如果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应当及时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的实际损失,以便在主张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
  • 法律咨询:由于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适用问题涉及复杂的法律判断和事实认定,建议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妥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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