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件终本后双方达成和解了 需要先恢复执行吗-梁俊景律师|法行宝
2026-02-02 行政纠纷

在执行案件终本后双方达成和解,并不一定需要先恢复执行,这主要取决于和解协议的具体履行情况及双方意愿。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情况

如果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即被执行人已经按照和解协议的内容完全履行了其义务,那么此时案件已经实际执行完毕。在这种情况下,无需再恢复执行,因为案件已经得到了圆满解决。

二、和解协议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情况

  1. 申请恢复执行:

    • 如果和解协议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此时,需要先恢复执行程序,以便法院继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 申请恢复执行时,通常需要提供和解协议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证据,以及原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2. 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 除了申请恢复执行外,申请执行人还可以选择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一种独立的诉讼程序,旨在通过司法裁判确认和解协议的效力,并强制被执行人履行和解协议。
    • 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先恢复执行程序,而是直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但需要注意的是,提起诉讼后,如果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履行和解协议,而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申请执行人仍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三、实际操作建议

  1. 评估和解协议履行情况:

    • 在决定是否需要恢复执行前,申请执行人应首先评估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如果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则无需恢复执行;如果和解协议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则需考虑申请恢复执行或提起诉讼。
  2. 咨询专业律师:

    • 由于执行程序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程序要求,申请执行人在决定如何行动前,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策略。
  3. 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 无论选择申请恢复执行还是提起诉讼,申请执行人都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或未履行情况。这些证据材料可能包括和解协议、履行凭证、沟通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