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车不予收车证明本质上并非一个具有固定法律格式的文件,且在多数情况下,是否收车并非由单方出具证明决定,而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不过,若相关方协商一致,可以出具一份说明性文件来表明不予收车的意向,以下是一个示例模板及说明:
示例模板
抵押车不予收车证明
兹证明,抵押权人(全称):[抵押权人名称],与抵押人(全称):[抵押人名称],就车辆(车牌号:[车牌号],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抵押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鉴于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及相关补充协议,现因[具体原因,如抵押人已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双方达成新的还款安排、抵押权人出于特定考虑等],抵押权人决定,在[具体时间段或条件,如“本证明出具之日起至[具体日期]”或“直至抵押人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内,不对上述抵押车辆采取收车措施。
本证明仅为双方当前意愿的表述,不影响抵押权人在未来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在符合收车条件时行使收车权利。
特此证明。
抵押权人(盖章):[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签字]
日期:[出具证明的日期]
抵押人(确认):[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抵押人确认日期]
说明
法律性质:
内容要点:
法律效力与风险: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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