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个税中赡养老人60岁的界定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的规定,被赡养人指的是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意味着,只要您的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岁,您就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扣除并不要求父母双方都必须年满60岁,只要满足其中一方即可。
进一步来说,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则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这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每月的扣除额度不超过1500元。这一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已经有所提高,旨在更好地减轻纳税人的赡养负担。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几点注意事项:
如果您之前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了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那么自提高标准后的申报期起,信息系统将自动按照新的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您无需重新填报。
如果您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不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因为政策中的老人仅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