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追究 先追究欠款人 再追究担保人的担保人属于是什么关系-张宏伟律师|法行宝
2026-01-27 经济纠纷

在债务债权关系中,先追究欠款人再追究担保人,担保人承担的是补充责任关系。以下是对这一关系的详细解释:

  1. 欠款人与债权人的关系:

    • 欠款人(债务人)是直接与债权人形成债务关系的一方。他们通过签订借款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明确了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条款。
    • 当欠款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首先有权向欠款人追讨债务。
  2. 担保人与债权人的关系:

    • 担保人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提供担保的一方。他们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承诺在欠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 担保人的责任通常是补充性的,即只有在欠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才有权向担保人追讨债务。
  3. 先追究欠款人再追究担保人的法律逻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在此之前,债权人应首先向债务人追讨债务。
    • 这种顺序体现了法律对债务人自主履行义务的鼓励,同时也保护了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允许债权人随意选择先追究欠款人还是担保人,可能会导致担保人承担不必要的风险,也不利于债务关系的稳定和解决。
  4. 担保人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

    • 在一般保证中,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这意味着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无效果前,担保人有权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担保人则没有先诉抗辩权。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但通常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仍会先向欠款人追讨债务,以节约诉讼成本和时间。
  5. 实际操作中的建议:

    • 对于债权人而言,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利息等条款,并在欠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追讨债务。
    • 对于担保人而言,在提供担保前应充分了解欠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并谨慎考虑是否提供担保。同时,在担保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担保方式、担保范围等条款,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来说,先追究欠款人再追究担保人体现了法律对债务关系的稳定和解决的考虑。担保人在这种关系中承担的是补充责任,只有在欠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才有权向担保人追讨债务。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