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赡养父母扣税的起始年龄问题,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老人”指的是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赡养父母扣税是从父母年满60周岁开始的。
具体来说,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每月3000元,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可以全额扣除这3000元;如果纳税人不是独生子女,则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这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每月的扣除额度不超过1500元。分摊方式可以由赡养人均摊、约定分摊或者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且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此外,如果您尚未填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如果您已经填报享受了该扣除,且自2023年1月1日起政策有所调整(如扣除标准提高),则无需重新填报,信息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