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找工作收押金不退可以报案么”这一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如果用人单位在入职时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且不予退还,这是违法行为,您完全有权向相关部门报案或寻求法律帮助。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这意味着,任何形式的入职押金、风险保证金等都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无权收取。
如果您遇到了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保留证据:尽量收集并保留所有与押金相关的证据,如收据、转账记录、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将在后续维权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
与用人单位协商:在保留好证据的前提下,您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退还押金。如果用人单位同意退还,那么问题就得到了解决。
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他们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和处理。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未能满足您的需求,您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退还押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案: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涉嫌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您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让警方介入调查并处理。
以您提到的案例为例,哈某在入职时被收取了风险保证金作为押金,离职时用人单位不予退还。哈某通过保留证据、提起诉讼等方式,最终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法院判决用人单位退还了押金。
另外,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找工作被收取了中介费且未成功介绍工作,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职业中介机构在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后应当退还收取的中介服务费。如果中介公司拒不退还,您同样可以向人社部门投诉举报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总之,面对找工作时被收取押金且不予退还的情况,您应该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保留证据、与用人单位协商、向相关部门反映或寻求法律帮助等方式,您完全有可能追回被扣押的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