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给女儿转钱135万可以要回来吗-雷俊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婚姻家庭

结论:父亲给女儿转钱135万能否要回,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转账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贷,以及是否存在其他特殊情形。以下为具体分析:

  1. 若转账性质为赠与

    • 一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父亲明确表示这135万是赠与女儿的,比如转账时备注“赠与”、有书面赠与协议或者在日常交流中明确表明是送给女儿的,那么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父亲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要回这笔钱。
    • 特殊情况: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法定撤销情形,父亲可以要回这笔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例如,女儿严重伤害了父亲的身体或者精神,或者女儿对父亲有法定扶养义务却拒不履行,父亲就可以在知道这些情况后的一年内撤销赠与,要回135万。
  2. 若转账性质为借贷

    • 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如果父亲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这135万是借给女儿的,比如有借条、借款合同、转账时备注“借款”、双方聊天记录中明确提及借款事宜等,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所以父亲有权要求女儿返还这135万。
    • 无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如果父亲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这135万是借款,而女儿又否认是借款关系,那么从法律角度很难认定这是借贷,父亲要回这笔钱就会面临较大困难。
  3. 其他特殊情形

    • 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如果父亲转账135万是以女儿结婚为目的,比如用于购买婚房、筹备婚礼等,这种赠与可以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如果女儿最终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又迅速离婚,父亲可能可以主张撤销赠与,要回部分或全部钱款,但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转账的目的以及未达成目的的情况。
    • 涉及非法目的:如果这135万的转账涉及非法目的,比如用于赌博、洗钱等违法活动,那么这种转账行为不受法律保护,父亲不仅可能无法要回这笔钱,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