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款赠送他人如何追缴-张健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刑事辩护

受贿款赠送他人后,追缴工作需根据具体情况展开,核心原则是依法全额追缴涉案财物,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具体追缴方式及法律适用如下:

  1. 受贿款性质认定与追缴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六条,受贿所得财物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即使受贿人将款项转赠他人,该财产的违法性不因转移而改变,仍需追缴。追缴依据包括:

    •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受贿人死亡、逃匿或丧失诉讼能力,可启动特别程序直接没收涉案财物;
    • 刑事诉讼追缴: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通过扣押、冻结、查封等措施固定证据,最终由法院判决追缴;
    • 退赔义务延伸:若受赠人明知款项为受贿所得仍接受,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承担连带退赔责任。
  2. 受赠人主观明知对追缴的影响

    • 善意取得抗辩的排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社会捐赠的,不影响受贿罪认定,追缴时需全额返还。同理,受赠人无论是否支付对价,均不构成善意取得,需无条件退还;
    • 恶意受赠的刑事责任:若受赠人明知款项为受贿所得仍接受,除需退赔外,可能因触犯《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3. 追缴程序与执行难点

    • 财产线索固定:需通过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款项来源及转移路径,尤其需突破受贿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攻守同盟”;
    • 跨境追缴的协作:若款项已转移至境外,需通过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如引渡、遣返、刑事诉讼移管)或民事诉讼(如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实现追缴,但受制于双边条约及外国法律制度,程序复杂且周期较长;
    • 执行优先权冲突:若受赠人将款项用于偿还合法债务或投资,可能引发其他债权人主张权利。此时需依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违法所得优先退赔”原则,优先保障国家财产追缴,再处理其他民事纠纷。

实务建议:追缴工作需刑民交叉处理,既要通过刑事诉讼固定证据、追究责任,也要通过民事诉讼(如不当得利之诉)辅助执行。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制定“刑事控告+财产保全+执行异议”的组合策略,最大限度提高追缴效率。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