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互联网开庭的的法律依据-李泽宇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行政纠纷

申请互联网开庭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规定。具体来说,为了加强互联网法院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其司法便民利民、公正高效便捷解纷、强化网络空间依法治理以及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功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法释〔2025〕14号,以下简称《规定》)。这一《规定》自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对互联网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调整和完善。

一、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

根据《规定》,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所在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案件:

  1. 网络数据权属、侵权、合同纠纷;
  2. 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纠纷;
  3. 网络虚拟财产权属、侵权、合同纠纷;
  4. 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
  5. 网络域名权属、侵权、合同纠纷;
  6.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产生的纠纷;
  7. 签订、履行行为均在网络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8. 因行政机关作出网络数据监管、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监管、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网络交易管理、网络信息服务管理等行政行为产生的行政纠纷;
  9. 检察机关提起的网络公益诉讼案件。

二、协议管辖规则

对于《规定》第一条确定的合同及其他财产权益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协议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互联网法院管辖。但需注意,当事人之间采取格式条款形式约定案件由互联网法院管辖的,应当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

三、上诉审理机制

当事人对互联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由互联网法院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若所在地设有多个中级人民法院,则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属于专门人民法院管辖范围的,由相应的专门人民法院审理。

四、法律依据与背景

这一《规定》的出台,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并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而制定的。它旨在优化完善互联网法院的案件管辖,进一步发挥互联网法院在司法便民、公正高效解纷、网络空间依法治理以及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的功能作用。

概括起来,申请互联网开庭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这一《规定》明确了互联网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协议管辖规则以及上诉审理机制等,为互联网开庭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