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存在未遂吗-魏正才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刑事辩护

寻衅滋事罪确实存在未遂形态。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即未造成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时,便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未遂。下面我从几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作为故意犯罪的一种,其未遂形态也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制。

寻衅滋事罪的具体表现及未遂判断

寻衅滋事罪主要表现为四种行为方式,每种方式下未遂的判断各有特点:

  1. 随意殴打他人类型

    • 行为表现:行为人开始实施殴打行为。
    • 未遂判断:若因被害人躲避及时、旁人阻拦等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造成他人身体伤害后果,则认定为未遂。例如,甲扬拳打向乙,但乙迅速侧身躲开,甲未击中乙,此时甲便构成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的未遂。
  2.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类型

    • 行为表现:行为人开始追逐、拦截、辱骂或恐吓他人。
    • 未遂判断:若因被追逐、拦截的人逃脱,或被辱骂、恐吓的人及时报警等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则认定为未遂。如丙追逐丁意图辱骂,但丁迅速逃离,丙未能继续实施行为,此时丙便构成该类型寻衅滋事罪的未遂。
  3.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类型

    • 行为表现:行为人开始实施强拿硬要或损毁财物的行为。
    • 未遂判断:若因财物所有人反抗激烈、周围群众制止等原因未能取得财物,或已开始损毁行为但被阻止,未能造成财物损毁后果,则认定为未遂。例如,戊强行要拿己的手机,但己护住手机并呼救,周围人制止了戊,此时戊便构成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的未遂。
  4.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类型

    • 行为表现:行为人在公共场所开始起哄闹事。
    • 未遂判断:若因警方及时赶到制止、人群未受其煽动等原因,未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结果,则认定为未遂。如庚在商场起哄,但商场保安迅速控制局面,未造成混乱,此时庚便构成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型寻衅滋事罪的未遂。

司法实践中的考量因素

在认定寻衅滋事罪的未遂时,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行为的客观表现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这有助于准确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未遂,并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威严得以体现。例如,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越大,即使未遂,也可能受到相对较重的处罚;而如果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小,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则可能受到相对较轻的处罚。

法律后果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未遂犯,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我国刑法中“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即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分子,可以给予从宽处理。

综上所述,寻衅滋事罪确实存在未遂形态。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遇到了相关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