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备案个人身份地方身份怎么填-石岳律师|法行宝
2026-01-20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备案中个人身份信息应按照本人实际户籍性质准确填写,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城镇户籍人员
    若您的户口性质为城镇居民户口(包括非农业户口、居民户口等),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的”个人身份”栏应填写”城镇”。需注意:

    • 部分地区已取消户籍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的,仍建议按原户籍性质填写(可查阅户口簿首页”户别”栏);
    • 若户籍制度改革后无法区分,可填写”城镇”并备注说明情况。
  2. 农村户籍人员
    若您的户口性质为农村居民户口(农业户口),应填写”农村”。特殊情形包括:

    • 农村户籍但已享受城镇社会保障待遇的人员,仍按户籍性质填写;
    • 大学生村官等特殊群体,需根据政策文件要求填写(如部分地区规定填写”其他”并注明身份)。

操作建议:

  • 填写前务必核对户口簿或身份证上的户籍信息;
  • 若单位提供的是电子备案系统,通常系统会预设选项(如”城镇职工”“农民工”等),按实际选择即可;
  • 涉及跨地区就业的,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户籍认定标准为准。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其中包含劳动者身份信息登记义务。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如港澳台居民、外籍人士等),需补充说明具体身份类型后进一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