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人过世后,其名下单位股权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通过继承程序或公司章程规定进行,主要涉及继承权确认、股权变更登记及可能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继承权确认
首先需明确股权是否属于遗产范围。根据《民法典》第1122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股权作为财产性权利通常属于遗产。继承人需通过继承权公证或法院诉讼确认继承资格(如存在遗嘱按遗嘱分配,无遗嘱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关键点:若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先分割一半归配偶,剩余部分由继承人继承;若存在多个继承人,需协商分割或通过诉讼确定份额。
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审查
根据《公司法》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需优先审查公司章程:
股权变更登记与税费处理
继承人需携带继承文件(公证书/判决书)、原股东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等材料,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同时,根据《印花税法》及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继承股权暂免征收印花税,但若后续转让股权,需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个人所得税(以转让收入减去股权原值及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
潜在纠纷预防
行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