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新材3952万募资划扣 融资租赁合同中各方权利义务如何界定-李立律师|法行宝
2026-01-18 合同纠纷

结论概述

在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中,天宜新材及其子公司天力新陶作为被告,涉及未支付租金、违约金及保证责任等多项法律争议。结合新闻背景,天宜新材因债务问题被法院裁定冻结资产,募资遭强制划扣,且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面临较大的经营和财务压力。以下是对融资租赁合同中各方权利义务的详细界定及法律分析。

融资租赁合同中各方权利义务界定

  1. 出租人(邦银金融)的权利义务

    • 权利:
      • 收取租金:出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这是其最主要的权利。
      • 租赁物所有权:在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 优先受偿权:在承租人违约时,出租人有权对租赁物的折价款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 义务:
      • 支付购买价款:出租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支付租赁物的购买价款。
      • 交付租赁物:出租人需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
  2. 承租人(天力新陶)的权利义务

    • 权利:
      • 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有权在融资租赁期间使用租赁物。
    • 义务:
      • 支付租金:承租人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这是其最主要的义务。
      • 维护租赁物:承租人需妥善保管和使用租赁物,并承担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义务。
      • 不得擅自处分租赁物:在融资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物。
  3. 保证人(天宜新材及吴佩芳)的权利义务

    • 权利:
      • 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承租人追偿。
    • 义务:
      •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需对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即当承租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需代为履行。

法律分析

  1. 违约责任

    •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在本案中,天力新陶未按期支付租金,经催告后仍未支付,已构成根本违约,邦银金融有权要求其支付全部租金及违约金。
  2. 保证责任

    •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本案中,天宜新材及吴佩芳作为保证人,需对天力新陶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3. 优先受偿权

    •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七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在本案中,邦银金融作为出租人,在承租人违约时,有权对租赁物的折价款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热点事件延伸思考

  1. 企业债务危机处理

    • 天宜新材目前处于预重整阶段,面临较大的经营和财务压力。企业应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寻求债务重组或破产重整等解决方案,以缓解债务危机,避免被宣告破产。
  2. 融资租赁合同风险防范

    • 企业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同时,应加强对租赁物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保值增值。
  3. 法律意识提升

    • 企业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提高法律意识。在面临法律纠纷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和支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合时事的普法教育

融资租赁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式,在商业活动中广泛应用。然而,由于融资租赁合同涉及多方主体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容易引发纠纷。因此,企业在签订和履行融资租赁合同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同时,应加强对租赁物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和保值增值。在面临法律纠纷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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